香港卫生署医疗仪器表列进口商
本公司在卫生署为已表列之医疗仪器进口商, 让公众查核现时已表列的医疗仪器进口商。
目前本港未立例管制医疗仪器的进口和销售事宜。为保障公众健康,在法例尚未制定之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已于2004年设立了医疗仪器科* 负责推行行政管理制度,以便顺利过渡至长远的法定规管模式。
数据源: https://www.mdco.gov.hk/tc_chi/mdacs/mdacs.html
获取医疗仪器进口商表列证书需要符合医疗仪器行政管理制度的严格要求。进口商表列规条概括如下 :
制定书面程序处理包括下列项目
递交书面程序
这些程序对评估申请实属必要。表列进口商须因应其机构的工作流程、运作、医疗仪器性质、呈报和跟进的规定、组织架构及需要,自行制定程序。
巡查规定
准许医疗仪器科人员巡查表列进口商进行进口业务的处所,以及任何相关的贮存及/或运送设施。
广告、宣传物品有关规定
表列进口商必须在有关宣传物品包括下列陈述:
数据源: [GN-07] 医疗仪器进口商表列事宜指南 (2018年4月版)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医疗仪器科已设置以下网站,让公众查核现时已表列的医疗仪器进口商。
进口商列表: https://www.mdco.gov.hk/tc_chi/sd/sd_li/sd_li_list.php?vghlsrvn=bvgnj6ubwvc4tawe&search=victor+health+limited&SEARCH_VALUE=all
*医疗仪器行政管理办公室 已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易名为 医疗仪器科。